loading
立即发布信息
·总站 [切换]
    住建网 > 热点资讯 > 使用帮助 >  住建网分类信息平台信息管理规范

    住建网分类信息平台信息管理规范

    时间:2022-11-17 09:23:32  编辑:住建网  来源:住建网  浏览:457次   【】【】【网站投稿
    住建网分类信息平台作为互联网信息提供及展示平台,有责任和义务为广大网民提供绿色健康、安全合法的信息内容。为保障住建网用户的权益,维护住建网健康、安全及合法的网络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住建网分类信息平台信息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住建网所有用户。

    第一章 概述
    一.目的和依据
    住建网分类信息平台作为互联网信息提供及展示平台,有责任和义务为广大网民提供绿色健康、安全合法的信息内容。为保障住建网用户的权益,维护住建网健康、安全及合法的网络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住建网分类信息平台信息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住建网所有用户。


    三.信息管理规范
    1.禁止违法违规信息
    用户不得发布、宣传、推广、出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商品及服务信息,包括住建网本规范内严格规定的禁止性商品及服务信息。
    2.禁止分类不当信息
    住建网作为分类信息平台,请用户将信息发布到最相关的分类,若信息内容与所发布分类无关,住建网有权处理任何分类不当信息。
    3.禁止通过任何方式规避本规范
    用户发布信息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规避本规范及其他住建网禁止性内容的相关管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转换、套用禁止性商品及服务信息。
    4.违法违规信息管理规范
    一经发现信息存在违法违规等禁止性内容,住建网有权处理相关信息。若发布严重违法内容或屡次恶意发布本规范内禁止性内容,住建网有权限制您在住建网继续发布信息,并有权限制您在住建网上进行任何其他操作。


    第二章 住建网禁止性内容说明
    一.禁止发布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类内容
    1.禁止发布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颠覆政府或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类内容;
    2.禁止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军事部队等相关内容;
    3.禁止发布买卖军火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枪支、弹药、炸药、仿真、枪支、消音器或相关器材、配件及仿制品;
    4.禁止发布一切反动类内容,如挑起民族、种族、宗教、地域等争端,煽动号召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5.禁止发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法轮功等;
    6.禁止发布或传播恐怖组织、处决受害者图片、视频或标语等涉恐信息;
    7.禁止发布血腥暴力内容,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或雇佣打手、杀手、黑社会等黑恶势力进行违法活动;
    8.禁止发布不适宜在国内出版发行、销售的涉政书刊及收藏性的涉密、涉政、涉军类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的交易、收藏等信息;
    9.禁止散布谣言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二.禁止发布涉及影响国家形象类内容
    1.禁止发布内容含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警徽、警用等涉及代表国家形象的用语及图片;
    2.禁止发布含有国家领导人姓名、图片或国家政治相关的内容及图片;
    3.禁止发布含有抗日战争英烈姓名、图片或其他相关信息;
    4.禁止发布恶意评价国家现行制度、政策,恶意攻击政府等国家部门机构与政府官员。


    三.禁止发布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毒品类内容
    1.禁止发布易燃、易爆物品制作、教学、交易、回收等相关信息,如火药、氨水等,包含但不仅限于商品名、化学品名、通称、惯称、别称等;
    2.禁止发布剧毒化学品制作、交易、回收等相关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商品名、化学品名、通称、惯称、别称等;
    3.禁止发布国家名录中禁止出售的危险化学品制作、交易、回收等相关信息,如强腐蚀性化学品氢氧化钠,包含但不仅限于商品名、化学品名、通称、惯称、别称等;
    4.禁止发布涉及农业部公布的禁用限用类农药制作、教学、交易、回收等相关信息,如百草枯、敌敌畏等,包含但不仅限于商品名、化学品名、通称、惯称、别称等;
    5.禁止发布和传播涉及毒品、制毒原料、易制毒化学品、致瘾性化学品、精神类化学品制作、交易、回收等相关信息,如γ-羟基丁酸,包含但不仅限于商品名、化学品名、通称、惯称、别称等;
    6.禁止发布涉及吸毒工具制作、交易、回收等相关信息,如水烟壶、K壶、冰壶等;
    7.禁止发布涉嫌毒品的食品饮料销售、代理加盟等相关信息,如咔哇潮饮。


    四.禁止发布国家专营专控类商品信息内容
    1.禁止发布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及正在流通的人民币、仿制人民币及与人民币相关的商品;
    2.禁止发布军用、警用、行政执法机关(如法院、工商、海关、渔政等)的服饰、配件、专用物品,如警棍、手铐、警帽、警笛、警徽、标志服等交易内容;
    3.禁止发布党徽、党旗及大型悬挂式国徽制作、交易等相关内容信息;
    4.禁止发布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等依法可用于身份证明的证件制作、代办等内容;
    5.禁止发布发票制造、买卖、代开类内容;
    6.禁止发布涉及烟草、烟草制品、烟草专用设备制作、交易、回收、代理、加盟等相关内容信息,如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香烟等;
    7.禁止发布军需、国家机关专供、特供等商品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特供酒、军需酒等;
    8.禁止发布涉及不得买卖的文物交易信息,如馆藏文物、出土文物、国家保护级文物;
    9.禁止发布涉及民用信号弹制作、交易、回收等内容,如降落伞信号、火焰信号、烟火信号、焰火信号;
    10.禁止发布涉及小型航空器类产品制作、交易、回收等内容,如燃油直升飞机、大疆DJI四轴飞行器、滑翔伞、热气球等内容。


    五.禁止发布涉及人身财产安全/隐私类内容
    1.禁止发布用于偷拍、窃听、监听等专用器材等相关内容信息,如针孔摄像机、钢笔摄像机、隐形耳机、跟踪器、GPS定位器等;
    2.禁止发布涉及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如提供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服务;
    3.禁止发布涉及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等相关内容信息;
    4.禁止发布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社会保障卡等依法可用于身份证明的证件制作、代办、交易、回收等相关内容信息;
    5.禁止发布手机卡、上网卡、流量卡等违反国家实名制规定的商品交易信息;
    6.禁止发布指纹、面具类产品,如指纹硅胶、仿真硅胶面具、指纹膜等;
    7.禁止发布易对他人身体造成重大伤害的管制性用品及配件,包括但不限于防狼水、非弹簧甩棍交易、代理及加盟等相关内容信息;
    8.禁止发布涉及管制器具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匕首、弹弓、管制刀具、金属制飞镖、弩等危险器具及配件的组装、交易、代理及加盟等相关内容信息;
    9.禁止发布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者外用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蒙汗药、苍蝇水、迷幻药等内容信息;
    10.禁止发布可能危害他人安全、利益或者用于违法目的物品,如撬锁设备、各种信号拦截器、干扰器、短信群发工具、卡复制器等;
    11.禁止发布已报废、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非法拼装或非法所得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车辆及其“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盘,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相关交易及拼装信息。
    12.禁止发布汽车安全带扣等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汽车配件类商品制作、交易、回收等相关信息。


    六.禁止发布色情低俗类内容
    色情低俗内容主要指:易对青少年构成负面引导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影响文化传统的涉黄低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种类型:
    1.禁止发布内容为推广情色动漫、非法性药品、性病治疗、色情淫秽网站和网上低俗信息的链接、图片、文字等;
    2.禁止发布内容涉及一夜情、性虐待等有害信息; 
    3.禁止发布内容存在明显或隐晦的表现性行为、性暗示,具备挑逗性或者侮辱性的内容;
    4.禁止发布内容存在大部分暴露或描写性器官的内容;
    5.禁止发布内容存在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等内容;
    6.禁止发布以庸俗和挑逗性内容吸引点击、浏览的内容;
    7.禁止发布提供色情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套特殊按摩一条龙服务、招嫖、外围模特等信息;
    8.禁止发布或者传播存储含有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视频获取方式等信息;
    9.禁止发布或者传播含有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催情类食品、用品、药品及保健品类信息;
    10.禁止内容中出现真人娃娃、充气娃娃、成人用品仿真器具,露点(男性上半身除外)和严重性爱姿势等信息;
    11.禁止发布引诱他人见面发生性关系或卖淫,传播或劝诱师生恋、外遇、乱伦等违反伦常的行为等信息;
    12.禁止发布二手原味内衣裤、袜等个人贴身物品交易、回收等信息。


    七.禁止发布赌博类内容
    1.禁止发布博彩、彩票、棋牌等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内容;
    2.禁止发布带有赌博性质的网站开发、支付接口/通道、注册、开户及代理等内容;
    3.禁止发布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设备及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捕鱼机、老虎机、水果机;
    4.禁止发布涉及金钱交易的棋牌娱乐微信群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炸金花微信群等;
    5.禁止发布含有赌博用具包括但不限于程序麻将机、3D轮盘等内容信息;
    6.禁止发布赌博出千道具、千术教学、作弊技巧等内容信息;
    7.禁止发布涉嫌诱导参与赌博等相关内容。


    八.禁止发布违禁品类交易内容
    1.禁止发布涉及伪基站相关的信息;
    2.禁止发布涉及受国家保护的动植物及相关制品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象牙、犀牛角、穿山甲、玳瑁类制品等内容信息;
    3.禁止发布违禁动物捕猎用具和药品交易、回收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打猎用品、捕猎机、打野鸡、捕鸟药、粘鸟网等内容信息;
    4.禁止发布交通违法工具,如汽车反雷达测速仪、车牌防拍照反光漆等;
    5.禁止发布买卖国家禁止流通的集邮票品及1949年10月1日以后发行的带有“中华民国”字样的集邮票品信息;
    6.禁止发布提供vpn、翻墙软件、梯子等访问境外网络的软件及其相关服务等相关信息内容;
    7.禁止发布涉及电视广播类接收器材交易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卫星锅、电视棒、电视锅交易或安装类信息内容;
    8.禁止发布关于出售/出租/回收套牌车、走私车、海关罚没车、脱审车、盗抢车、报废车、军车、警车等所有不能过户上牌的或特殊专用的违禁交易的车辆等相关内容信息。


    九.禁止发布制假贩假及作弊类内容
    1.禁止发布假币相关内容;
    2.禁止发布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票据等内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刻假章、办假证、代开工作证明、代办银行流水、代开税收证明、代开病假单,或涉及学生证、学历证、学位证、毕业证等制作、买卖、代办等内容信息;
    3.禁止发布淘宝刷钻、app刷单、提供微信投票、点赞、买卖粉丝、刷评论、播放量等涉及网络营销数据造假类内容;
    4.禁止发布售假产品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假烟、假酒、假药等生产制作、交易、回收等信息;
    5.禁止发布进口奶粉罐、进口化妆品瓶罐回收、交易等涉嫌制假贩假类内容;
    6.禁止发布作弊造假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考试答案、修改考试成绩、代写/买卖论文、地磅作弊、代调改水/电/煤表、模仿笔迹代签名、代体检、代刷学时类等内容;
    7.禁止发布驾校免指纹芯片、电子围栏破解等代刷学时等作弊信息;
    8.禁止发布第三方作弊器具及软件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加速器、抢单/拒单/卡单器、定位模拟器、驾校免指纹芯片、电子围栏破解等内容信息。


    十.禁止发布违法金融类内容
    1.禁止发布POS机及同类支付刷卡终端设备信息;
    2.禁止发布互联网金融产品套现、强开、回收、提额等信息;
    3.禁止发布信用卡代办、套现、提额、代还、养卡等信息;
    4.禁止发布无抵押贷款、黑户贷款、裸贷、高利贷、不查征信贷款等违规贷款信息;
    5.禁止发布涉及经济传销机构平台等信息;
    6.禁止发布非法集资类信息。


    十一.禁止发布涉及侵权类内容
    1.禁止使用未授权的涉及明星名字或图片进行推广;
    2.禁止发布未经授权的品牌代理、加盟等侵权信息;
    3.禁止发布任何涉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等相关内容;
    4.禁止发布未经授权使用知名品牌名称、标志,冒充品牌售后等相关内容信息;
    5.禁止发布诋毁他人或公司平台等内容;
    6.禁止发布高仿、精仿品牌商品类内容。


    十二.禁止发布管制性医疗、药品类内容
    1.禁止发布上门输液打针等医疗广告;
    2.禁止发布未经中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信息;
    3.禁止发布处方药、工业药原料、限制性非处方药,包括但不限于白加黑、康泰克等信息;
    4.禁止发布假药、劣药、国家公示已查处或药监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等相关内容信息,
    5.禁止发布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血清、疫苗、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内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三唑仑;
    6.禁止发布计生类物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避孕药、流产药等,如米非司酮胶囊;
    7.禁止发布国家有毒中药材名录中的28种毒性中药材及国家药品管理部门通报查处的有毒中药材相关的交易、回收信息;
    8.禁止发布胎儿性别鉴定、国内外试管婴儿选性别、选龙凤胎等内容信息;
    9.禁止发布含有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癫痫、乙型肝炎、乙肝、白癜风、红斑狼疮十二类禁止推广的病症名称等内容信息;
    10.禁止发布买卖、捐赠人体器官、血液、母乳、人类胎盘、遗体等相关内容信息;
    11.禁止发布招人代孕、寻求代孕、提供代孕服务。


    十三.非法活动服务类禁止性内容
    1.禁止发布代扣驾照分,买卖驾照分等信息;
    2.禁止发布发帖机,发帖软件等信息;
    3.禁止发布境外招聘、境外工作签证类内容信息;
    4.禁止发布黄牛类服务信息,如号贩子;
    5.禁止发布建筑资质挂靠类内容;
    6.禁止发布私人侦探调查公司、劝退小三公司等类型内容信息;
    7.禁止发布诸如传播网络赚钱、坐等收成等内容信息;
    8.禁止发布买卖、转让网站代售火车票(出票再代卖)、火车票点招代理加盟、代补行程单、出售废旧机票和行程单的选择等信息;
    9.禁止发布租男女友、找人扮演亲属等类似信息;
    10.禁止发布非法走私、非正当途径进口货物信息;
    11.禁止发布出售、出租救护车;
    12.禁止发布涉及黑客技术服务类信息,如提供非法侵入并控制计算机系统传播病毒、修改或窃取资料等行为的信息内容;
    13.禁止发布蹭网卡交易或安装类,永久免费上网等信息;
    14.禁止发布网络游戏虚拟类商品及服务信息,如网游帐号、游戏外挂、比特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及相关虚拟商品。
    15.禁止发布车牌买卖、转让类信息;
    16.禁止发布涉及外佣服务等内容信息。
    17.禁止发布涉及明星、“饭圈”活动推广等内容;
    18.禁止发布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等内容推广;
    19.禁止发布刷赞、刷量、刷评论、批量控制软件操作等涉嫌流量数据造假内容;
    20.禁止发布账号租赁、买卖,养号等内容;
    21.禁止假冒党政机关、媒体、机构和名人账号名称等;严禁冒充官方名义发布信息。
    22.禁止发布涉及“黑公关”、网络水军等内容;
    23.禁止发布时事新闻等内容;
    24.禁止发布有偿删帖等内容;
    25.禁止发布涉嫌危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产品/服务内容;
    26.严禁以各种形式发布或传播校外培训广告;


    十四.禁止使用涉嫌虚假夸张用词进行推广
    (一)极限类违规宣传用语
    1.禁止使用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顶级、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顶级、独家、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王牌、销量冠军、第一、极致、极品、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史无前例、万能等;
    2.禁止使用最高、最低、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最佳、最大、最好、最大、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最受欢迎、最先、等含义相同或近似的绝对化用语;
    3.禁止使用绝对值、绝对、大牌、精确、超赚、领导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世界 全国X大品牌之一等无法考证的词语;
    4.禁止使用100%、国际品质、高档、正品、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等虚假或无法判断真伪的夸张性表述词语。
    (二)时限类违规宣传用语
    禁止使用限时须有具体时限,所有团购须标明具体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仅此一次、随时涨价、马上降价、最后一波等无法确定时限的词语。
    (三)代表权威类违规宣传词语
    1.禁止使用权威性用词进行诱导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专家推荐等;
    2.禁止发布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等宣称质量无需检测相关内容;
    3.禁止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的除外);
    4.禁止使用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等词语。
    (四)诱导/欺诈类违规宣传词语
    禁止使用诱导、欺骗消费者的词语,例如“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试穿”“领取奖品”“非转基因更安全”等文案元素。
    (五)刺激消费类违规宣传词语
    禁止使用激发消费者抢购心理词语,如“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再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抢疯了”等词语。
    十五.其他违规内容说明
    1.禁止发布涉及将通过不正常渠道得来的物品进行交易等内容信息,例如捡的、偷的、小道来的等;
    2.禁止发布被执法部门查处及公示的非法传销类商品信息;
    3.所发布的业务内容需与所选择分类一致,否则以分类不当为由删除;
    4.其他上述未列明但被国家相关部门查处、公示涉嫌违法违规的产品及服务或为法律管制性内容,均禁止发布。


    第三章 附则
    一.本规范发布之日起,住建网所有用户均试行本规范。
    二.住建网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用户公示。
    三.住建网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处理方式,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用户在住建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住建网签订的各项协议。
    四.该规范于2022年10月25日修订,于2022年10月25日生效。

    4000-156-001